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具有前沿性、开创性的科技创新实践研究。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团队,开展县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
项目通过培育、孵化、竞赛、提升等形式,鼓励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并为广东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大学生。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叁中全会精神,学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服务省委“百千万工程”战略部署,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和一批科技创新成果,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后备科技新青年人才,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产业发展
本类项目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二)文化建设
本类项目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物,打造线下文化阵地,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叁)公共服务
本类项目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科技服务
本类项目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叁、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或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紧密围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能够产出一定科研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到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其他申报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专项资金充分鼓励获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省级荣誉团队积极参与申报,将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持续落地深化,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叁)结项要求
1.两个基础条件
(1)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
2.具体结项方式(一般项目叁选一)
(1)科研效益方面:一般项目要求发表 1 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银奖及以上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
(2)经济效益方面:项目要求直接或间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包括获得政府或第叁方购买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获得收益、竞赛评比获得奖金、助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降本增效并取得有关证明等。
(3)社会效益方面:项目要求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包括获得省直有关单位主办“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活动的省级荣誉、研究成果获市厅级或以上领导肯定批示、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在县域推广应用获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其他团省委研究认定的显着社会效益(如:重要媒体宣传报道、明显增加群众收益、创造良好就业机会等)。
四、推荐省级立项名额
五、项目立项评定流程
(一)组织申报
(3月1日前)
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类别正确填写《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作品申报书》,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方案、已取得成果、预期成果及工作计划安排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合作的项目报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
各学院团委汇总项目申报情况,按推荐顺序排序,填写《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申报汇总表》,于3月1日12:00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通过公司微信报送)至学校团委梁宇老师处。
(二)组织评审
(3月9日前)
学校团委按照分配指标会同发展科研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开展立项项目评审工作(各申报团队需做好答辩准备,如制作笔笔罢等,详情另行通知),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确定立项项目后,在学校官网及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对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叁)项目系统填报及审核
(3月10日-3月15日)
获得推荐至省级立项的项目,根据相关通知进行项目系统申报(申报系统链接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申报者须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申报者务必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修改。
(四)团省委审核并确定拟立项项目
(2025年3月)
团省委对高校推荐申报项目予以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由各高校组织进行项目补报,因项目申报不规范导致贻误立项和资金下拨的责任由学校承担。
(五)项目实施和管理
(资金下发日起至2027年3月)
获得团省委确定并立项项目团队应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与项目团队签订管理合同,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结项验收
(2027年4月)
项目完成后,项目团队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项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项目结项时需提交资金支出明细表、进度表、大额支出凭证等资料。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对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团省委将撤销当年申报项目资格;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将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二)获学校推荐的项目,要服从学校团委的统一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及成果以学校规定为准。
(叁)本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执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有关规定。团省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终身追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团队成员、第叁方专业机构、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等各类主体,纳入专项资金黑名单,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联合惩戒。
(四)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项目申报要求,落实落细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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