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勇立潮头触触管理学院党总支九月主题党日活动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勇立潮头
— 九月主题党日活动 —
在这个金秋送爽、硕果累累的美好时节,管理学院党总支于2024年9月25日,在产学研楼D501会议室,由教师党支部书记汪雷光同志主持,开展以“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勇立潮头”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由教师党支部书记汪雷光同志领学。汪雷光同志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建设教育强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身为教师党员应继续和全面发展、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扎根中国大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 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汪雷光同志提到,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以法治为主,道德为辅,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党依法执政,落实到每位党员、每位同志身上,要从自身做起,不断学习法律,可以通过法律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同时去不断提高自身道德素养,行为要符合道德规范。
持续宣传贯彻党的
二十届叁中全会精神
汪雷光同志强调,我们党员同志必须坚持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杨振宏书记提到,我们应加强对党纪学习的力度,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工作。着力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和长效化,持续巩固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自觉把纪律教育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杨振宏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杨振宏书记提到《办法》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
1. 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2年以内等方面。
2. 劝其退党,主要包括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等方面。
3.除名,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背弃党的初心使命,已经丧失党员条件;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被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受到劝其退党处置、本人坚持不退等方面。
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主观客观,规定了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因党员所在党组织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以及党员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无法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在短期内或者某项工作中不能发挥作用的,可以不予处置。
最后,杨振宏书记通报本月党费交纳情况。
观看党员故事
汪雷光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观看视频《坚守》、《扎根》、《奋斗》,各党员从老党员们身上汲取精神力量和学习动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能力,汪雷光同志指出各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计个人得失,默默奉献,走到群众之中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丰富实践活动
管理学院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 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开展“爱国奋斗 强国励志”系列活动。汪雷光书记讲到,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 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各师生党员要积极参与到 迎新、军训志愿服务中去,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落实到实处,将党旗在迎新实践和服务中飘扬。
全体合影
最后全体成员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