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豆传媒app网址入口免费学术规范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全面推进学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学术风气,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尊严,严明学术纪律,净化学术空气和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和以学校名义从事学术活动者。
第二章 基本学术规范
第叁条 全校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依法保护学校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在学术活动中,应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遵循学术界公认的引证准则,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原始出处。
第六条 在对自己或他人的学术成果进行介绍、评价时,或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论证、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作作品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依次署名,或由作者共同约定署名。任何合作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签字认可,成果主持人应对成果整体负责,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承担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重大科研成果必须经过学术界科学论证或权威部门鉴定后,方可向新闻媒体公布。
第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的保密规定。
第三章 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条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应受学术道德谴责并受相应处分的行为,包括剽窃、抄袭、私自署名、伪造、泄密、一稿多投等。
第十一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应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原则。
第四章 学术评价规范
第十二条 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同行专家评审制、回避制、民主表决制和结果上网公示的原则。
第十叁条 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基本标准。
第五章 学术监督与处罚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受理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
第十五条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学风建设办公室(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学术规范行为,推进学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组织进行独立调查和评判;负责向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提供明确的调查和认定结果建议。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处分决定书应送达被举报人,若被举报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md豆传媒app网址入口免费学术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